欢迎访问宜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汉语教学中心管理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是宜春学院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留学生教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的外事活动,为教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国(境)外学术交流提供信息与联系服务。

3.负责学校外事接待工作与对外交流工作,做好来校交流访问的国(境)外团组,知名专家学者,外国使领馆人员来访接待工作;对国(境)外校际交流进行统筹管理,负责计划、协议、交流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4.负责推动学校国(境)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签署合作协议并督促协议实施;负责国(境)外合作办学管理、汉语教学中心管理与服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及学校办学中的其他涉外工作;统筹协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对外联络、审核和报批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学术交流和学生出国(境)项目管理与服务(申报、审批、管理及手续办理);做好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选拔、聘用、报批、考核及外事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

8.负责港澳台地区事务。统筹协调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及机构间合作与交流工作。

9.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英文网站管理、涉外新闻发布等涉外宣传工作。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对师生员工进行外方针事政策、外事纪律及保密规定的教育工作。

11.协助相关部门海外引智归口管理。协助做好各类海外引智项目申报、长短期外国专家邀请、聘请及来华手续办理与日常管理。

12.负责来华留学生教育归口管理。负责留学生的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

13.负责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外事手续办理,做好来华留学教育拓展及各类奖学金的评审组织协调等工作。

14.负责留学生汉语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学校来华留学生校友工作。

15.协助相关教学院开展留学生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制订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及教学工作;协助做好留学生学籍、课务、考务、实习、毕业及结业等相关管理工作;

16.完成上级、学校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