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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外事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7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外事管理工作,根据《宜春学院外事管理规定》,使我校外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请各教学院报送一名外事联络专管员,负责与学校外事工作对接,做好本院的各项外事工作。

请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发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赵阳。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附表:

学院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邮箱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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