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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宜春学院执行涉外政策、协调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的外事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涉外活动安排。
2、协调全校的外事活动,为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与联系服务。
3、负责学校的国外校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做好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用、报批以及外事和生活管理工作;邀请短期外国访问学者。
4、负责外国自费留学生(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 的招生、录取;为国外留学生办理报批手续及护照、签证等。
5、负责学校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工作。
6、负责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公、因私出国手续的咨询、审批、服务与管理工作。
7、负责接待国家机关、旅游部门或兄弟学校委托的外宾旅游、参观、顺访或中转工作。
8、配合并协助学校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外事政策、外事纪律及保密规定的教育工作。